上海轮先塑胶有限公司运用查验不合格的特定品种设备被处分

发布日期:2024-03-01 18:25:09来源:贝博足球app平台浏览次数:

  5月10日,上海市闵行区商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沪市监闵处〔2022〕4号处分决定书,上海轮先塑胶有限公司运用未获得答应出产、未经查验、查验不合格的特定品种设备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品种设备安全法》第八十四条第一项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》第二十三条,罚款5.0000万元。

  信誉我国(上海)双公示数据概况显现上海轮先塑胶有限公司违法现实,经查验:当事人系专门干塑胶出产出售的企业。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1月20日前往当事人坐落虹梅南路3509弄199号A座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,发现当事人于2019年购入一台托盘堆垛车,设备代码:459,在随车顺便的合格证上明晰地标示了“本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经质量查验,契合《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能督查规程》”。当事人明知上述设备为特定品种设备,至案发仍在接着运用,且从未处理运用挂号及初次查验。至案子完结,上述特定品种设备还未成功处理相关手续。

  天眼查显现,上海轮先塑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,法定代表人高华栋,注册资本380万元。该公司曾因未准时实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履行。2014年6月18日,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上海轮先塑胶有限公司强制履行,案号为(2014)闵执字第05171号,履行标的:14076元;2012年3月27日,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作出案号(2012)闵执字第02322号履行裁决,履行标的14000元;2006年5月31日,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强制履行,案号(2006)闵执字第02882号,履行标的7277.61元。(记者 楚丽爽)